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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一大师:改过十训(图文)

发布时间:2019-11-15 09:32:46作者:金刚经结缘网

弘一大师:改过十训.jpg

  1、虚心:常人不解善恶,不畏因果,决不承认自己有过,更何论改?但古圣贤则不然。今举数例:孔子日:五十以学易,可以无大过矣。又日:闻义不能徙,不善不能改,是吾忧也。蘧伯玉 为当时之贤人,彼使人于孔子。孔子与之坐而问焉,曰:夫子何为?对曰: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。圣贤尚如此虚心,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!

  2、慎独:吾等凡有所作所为,起念动心,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,无不尽知尽见。若时时作如是想,自不敢胡作非为。曾子曰: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其严乎!又引诗云: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此数语 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。

  3、宽厚:造物所忌,曰刻曰巧。圣贤处事,惟宽惟厚。古训甚多,今不详录。

  4、吃亏:古人云:我不识何等 为君子,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。我不识何等为小人,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。古时有贤人某临终,子孙请遗训,贤人曰:无他言,尔等只要学吃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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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、寡言:此事最 为紧要。孔子云:驷不及舌,可畏哉!古训甚多,今不详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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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、不说人过:古人云: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,岂有功夫检点他人。孔子亦云:躬自厚而薄责于人。以上数语,余常不敢忘。

  7、不文己过:子夏曰:小人之过也必文。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。

  8、不覆己过: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,即须发大惭愧,生大恐惧。发露陈谢,忏悔前愆。万不可顾惜体面,隐忍不言,自诳自欺。

  9、闻谤不辩:古人云:何以息谤?曰:无辩。又云:吃得小亏,则不至于吃大亏。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,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。

  10、不嗔:嗔习最不易除。古贤云:二十年治一怒字,尚未消磨得尽。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。华严经云:一念嗔心,能开百万障门。可不畏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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