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一(之三)
海印弟子 蒙叟钱谦益钞
【科】(○蹑前审其真妄子科中出生母科二)。
([○@(│*?)]初推妄所在。次破妄显真(从此去尽第二卷破和合经文)是中子科又二)。
(CB17564一破妄心显真心。二破妄见显真见(二科皆起从此去尽二卷中经文分其分剂))。
(CB17561初中一阿难伸请二)。
(卍一责躬遭难)。
尔时阿难在大众中。即从座起。偏袒右肩。右膝著地。合掌恭敬。而白佛言。
【疏】此经家叙咨求法要。恭敬之仪也。梵汉两仪。听众咸坐。欲有请问。从座而作。(如礼。请益则起。更端则起。将有承听。必须复坐。经有退坐一面。儒有居与尔言。皆令摄仪。受法无谬也)言座起者。从法空体。起悲济用也。袒。肉袒也。致敬之极。(西方俗仪。见王者必肉袒。佛教亦随此用)然此以表将荷大法之重担耳。右膝著地。胡跪也。(亦云互跪。著地。示[(白-日+田)/廾]相他)屈智就理。期证入故。(膝表智地表理)皆言右者。随顺义也。合掌。信解冥符。俾悟入也。(二手合一。表不散诞。专一至心。又合掌。即冥心也)上皆身业。恭敬意业。白佛口业(此上皆经家缀葺)。
我是如来最小之弟。蒙佛慈爱。虽今出家。犹恃憍怜。所以多闻。未得无漏。不能折伏娑毗罗咒。为彼所转。溺于淫舍。当由不知真际所指。
【疏】斛饭之子。得道夜生。于诸弟中。是最小故。见惑虽除。俱生全在。至下方得第二果故。真实边际。即至极义。此即大教所指示处。悔过责躬。遭难未证。盖由不知此所指处。即如来藏体也([智论云]大德阿难本愿如是。我于多闻众中最第一。亦以诸佛法。阿罗汉所作已办。不应作供给人。共佛解脱床上坐故。阿难种种诸经。听持利观故。智慧多。摄心少。二功德等者。可得漏尽道。以是故。阿难是学人须陀洹。复次。贪供给世尊故。若早取漏尽道。便远世尊不得作供给人。以是故。虽能得阿罗汉。自制不取)。
(△[私谓]涅槃言。如来僧中求侍。五百罗汉中。独取阿难。大目连定中。观如来心。在阿难许。如日初出。光照西壁。蒙佛慈爱。正其事也)。
(○[释文]真际所指。诸本皆作所诣。今从长水古本)。
(卍二请示修行)。
【科】惟愿世尊。大慈哀愍。开示我等。奢摩他路。令诸阐提。隳弥戾车。
[融室广注]真际乃空寂之法。欲得者。必资至静之行。于是阿难启请世尊。开示最初方便。三观之中。奢摩他路([私谓]阿难请最初方便。佛责不知常住真心。常住真心。即真际也。欲悟明常住真心。要先知奢摩他路。所谓最初方便也。世尊将说此法。先于面门放光。照破根尘识界。翻破无明。密示大定全体。正表奢摩他路。出离生死。是最初方便。不同余法也。憨大师亦云。由此二执。缠绵生死。故今愿出生死。先破二执。为最初方便)。
(●按融室憨师。皆指奢摩他路。为最初方便。但未彻底拈出耳)。
(△[中川云]奢。摩他路者。所以入真际之门也。杂集论云。无倒所缘。说名实际故。涅槃明奢摩他五义。一名能灭。能灭烦恼结故。二名能调。能调诸根故。三名寂静。三业寂静故。四名远离。远离五欲故。五名能清。能清贪等三浊故[圆觉疏云]此翻云止。定之异名。寂静义也)。
【疏】涅槃经云。一阐云信。提云不具。信不具足。名曰阐提。或云焚烧善根。此即断善根众生也。([梵行品云]不信因果。无有惭愧。不信业报。不见现在。及未来世。不亲善友。不随诸佛所说教诫。如是之人。诸佛世尊所不能治。如世死尸。医不能治[疏曰]古来云阐提。具含众恶。不知的翻。惟河西翻为极欲。言极恶欲之边故。例如涅槃。名含众德。而翻为灭度)弥戾车。此云乐垢秽人。([清凉云]三藏云恶中恶。亦云奴中奴。皆义翻耳)此等全不识佛法。即边邪不正之见。由不正见。即谤正法。死堕边地。永不识佛。([慈恩传]北印度北境。皆号篾戾车。唐言边地[智论云]佛虽大慈等及。以沤只尼等诸大城。是边国故不住。又弥离车地。弊恶人多。善根未熟故)阿难请意。自得正修。识知真际。即离邪见。庶几成佛。亦冀展转。令无信根。断善众生。毁灭邪见。识佛正法。自利利他。始为正请([吴兴云]意请如来开示圆妙。毁不信拨无之恶见)。
(△[寂音云]边地垢秽。乃阐提报地。若阐提能知奢摩他路。即隳报地)。
作是语已。五体投地。及诸大众。倾渴翘仰。(倾心渴仰翅诚伫望)钦闻示诲。
([地持云]五轮至地而作礼也[阿含云]二肘两膝及顶。名为五轮轮谓圆相。五处皆圆。能令上下回转。生福转多。故为轮也[清凉云]五体著地。皆愿众生得正觉道。第五首顶著地。愿诸众生。悉得成就无见顶相)。
(CB17561二如来现瑞)。
尔时世尊。从其面门。放种种光。其光晃耀。如百千日。
【疏】将陈法利。宜先表报。警动令信也。([融室云]如来欲示奢摩他正修行路。先用放光。表种种胜相也。亦表智光被物机故)前放顶光。表体无说。此从口放。欲显言诠。(口是面之门故。表教从佛口所流故)种种百千。具足众德。(表所说之义非一)破无明暗。如日之照(表智慧日。齐彰并照)。
(△[定林云]将从见根。说是本觉明心。故面门放光。如百千日)。
(○[清凉云]面门即口者。以昔有解云。面门即面之正容。非其口也。又云鼻下口上。以梵音呼面及口并门。并云目佉。是故译者解人。取文非一。今经云众齿之间。则口真定解)。
普佛世界。六种震动。
【疏】三种世间。不离本觉。名佛世界。四大分湛。诸根妄生。故云六种。无明坚厚。土石成形。震动既属佛光。妄本必为智拔。六震动相。如华严说([彼疏云]震即是声。动即是形。声兼吼击。形兼起踊。故有六种。此六各三。成十八相。摇飏不安为动。自下而上为起。忽然腾举为踊。隐隐出声为震。雄声郁遏为吼。砰嗑发响为击。十八相者。惟一方动。直尔名动。四方若次第若一时动者。名为遍动。若八方次第或一时动。名普遍动)。
(△[定林云]此大因缘法尔动地。故六种震动。众生或喜或骇则心动。心动则身动。勤或不遍。遍或不等。等遍动则甚矣。震亦如之。佛说妙法。有大因缘。则诸天魔梵。人与鬼神。或喜或骇。身心震动。故地应之如此。众生身与地。通一性耳)。
(○[引证][智论云]诸阿罗汉及诸天。亦能动地。不能具足动。惟佛世尊能令大地六种震动。欲动三千大千世界。出诸恶道众生。著二善道中故。欲令众生知一切皆空无常故。复次。如人欲染衣。先去尘土。佛亦如是。先令三千大千世界众生。见佛神力。敬心柔软。然后说法。是故六种震动)。
(△[法华文句]地六种动。表圆家六番破无明。无明磐礴。未曾侵毁。方将破坏。故动地以表之。地相坚固。如六根冰执。未尝入大乘之道。动难动之地。表净未净之根。东涌西没等。表六根功德烦恼。[牙-(必-心)+?]生[牙-(必-心)+?]灭。六动者。一一中又有三。表十八种动。即表十八界也)。
如是十方。微尘国土。一时俱现。佛之威神。令诸世界。合成一界。其世界中。所有一切。诸大菩萨。皆住本国。合掌承听。
【疏】六情妄隔。国土殊形。妄执既融。大方开现。([定林云]此心现圆。则觉遍法界。十方开现。将令会众。悟根隔合开故)妄执未融。六情殊隔。真智一发。法界洞然。谁为自他。故成一界。即欲说如来藏心之先瑞也。([融室云]众生本觉法界。六根互用。根尘门头。既无隔碍。故能合多为一)。
(△[定林云]阴阳不测之谓神。神在万物。更为可测。不可测者。惟佛而已。故佛言威神)因果不二。不二之体。本周法界。名大菩萨。无明即明。无所移动。名住本国。冥合此理。随顺不逆。名合掌承听。([定林云]十方菩萨。同学此法。故各住本国。合掌承听)。
(△[孤山云]菩萨皆住本国者。表圆人行门虽殊。皆以奢摩三观为本因地)。
(△[海印云]照用现前。不劳动步。即登道场。住持本地。故光中菩萨。皆住本国承听)大众将悟斯理。故今预此表示。法华说一乘竟。十方世界。通为一佛国土。亦表十方佛土中。惟有一乘法。第三末经。大众领悟。是此所表也([海印]向下破妄显真。显此一段光明法界)。
(△[直解]由前七征审破。此是入观初门。故表此瑞)。
(○[私谓]准智论云。佛欲现智慧光明初相。故先出身光。众生知佛身光既现。智慧光明。亦应当出。复次。一切众生。常著欲乐。五欲中第一者色。见此妙光。心必爱著。舍本所乐。令其心渐离欲。然后为说智慧。阿难自陈。如是爱乐。用我心目。正是著色病根。故七征之后。如来即从面门放光。破其爱著。次下开示奢摩他路。只显出光明藏。照破生死。后来几度放光。通身通界此佛彼佛。同是一光。正现此智慧光明也。涅槃中。文殊言。如是光明。名为智慧。智慧者。即是常住。光明者。即是一切声闻缘觉不共之道。岂但云表法而已)。
【科】(CB17561二正为开示三)。
([○@卍]一双示真妄二源二)。
(CB17565一总斥不了)。
佛告阿难。一切众生。从无始来。种种颠倒。业种自然。如恶叉聚。
【疏】凡夫外道。常等四倒。(以非常计常。乃至非净计净等)声闻缘觉。无常等四。(以常计无常。乃至净计不净等)故云种种。[资中疏]梵语恶叉聚。此言线贯珠。无始无明。熏习成种。种必有果。子子相生。熏习不断。綖贯珠。其子似没食子。生必三颗同蒂。喻惑业苦三。同时具足。([长水疏]应法师云。恶叉。树名。其子形如没食子。彼国多聚以卖之。如此间杏仁。故以为喻)。
(△[惟识云]一切有情。无始时来。有种种界如恶叉聚。法尔而有)经云。诸法于识藏。藏于法亦然。更[牙-(必-心)+?]为果性。亦常为因性(长水文同)。
(△[手鉴云]无明熏习者。以二障各有三。一现行。二种子。三习气。种习最细。惟佛断尽。经云诸法。即一切色心。漏无漏法也。识藏。即黎耶也。七为能熏。八为所熏。现行色心是果性。熏成种子是因性。后时现行。还成因性。故曰更互也。喻惑业苦三者。三子曰聚。生时三颗共蒂。以表三道同时具足。由惑润业。由业招苦。无始已来。一念迷真。二道流转。若细开三道。即九相粗细。十二因缘等)。
(△[圆觉疏]心识狂乱。背觉合尘。倒有所执。颠但荒狂。由颠故倒。如由迷自。故认他也。惑业苦枝末三重。一由根本无明故。起种种烦恼。惑乃烦恼道也。二由烦恼故。造种种业。三由业成故。受六道种种生死苦报。佛名经云。独头无明。为烦恼种。又此三障。更相由藉。由烦恼故起恶业。由恶业故得苦果)。
(△[海印云]惑乃发业润生。二种无明。故名业种)。
诸修行人。不能得成无上菩提。乃至别成声闻缘觉。及成外道。诸天魔王。及魔眷属。皆由不知二种根本。错乱修习。犹如煮沙。欲成嘉馔。纵经尘劫。终不能得。
【疏】失正堕邪也。不叙五道。故云乃至。二乘心行理外。亦同邪见。([百论云]顺声闻者。皆悉是邪)不入正理名外。但修邪因名道。皆由下。明失所以也。迷真习妄。种苦求甘。沙饭异因。宁论劫数。心期正觉。果入迷伦。自谓真修。焉知妄习。不循至教。但纵臆谈。一失通涂。莫返幽径。悲夫([桐洲注]声闻悟明四谛。厌有为行。迷真法界。名定性声闻。缘觉观十二因缘。作流转还灭二种观法。亦迷法界。诸天。如圆觉云。知欲可厌。爱厌业道。舍恶乐善。复现人天。又知诸爱可厌恶故。弃爱乐舍。还滋爱本。便现有为增上善果。皆轮回故。不成圣道)。
(CB17565二别示二源二)。
(CB17563一示妄源)。
云何二种。(总征)阿难。一者无始。生死根本。(标指也)则汝今者。与诸众生。用攀缘心。为自性者(正显也)。
【疏】众生受身。轮回五道。莫穷初际。故云无始。聚缘内摇。趣外奔逸。故曰攀缘。受苦乐报。死此生彼。皆因此心。故曰根本。不了是妄。一迷为心。决定惑为色身之内。故云为自性者。吁哉世人。莫不用此攀缘妄心。以为真性。执妄心为佛心。恃此修行。转增我慢。故涅槃云。是诸外道。无有一法不从缘生。计为常者。悉是颠倒。
○[宗镜]此二种根本即真妄二心。一者无始生死根本者。即根本无明。([讲录]生死根本。第八识中根本无明也)此是妄心。最初迷一法界。不觉忽起而有其念。忽起即是无始。如睛劳华现。睡熟梦生。本无元起之因。非有定生之处。皆自妄念。非他外缘。从此成微细业识则起转识。转作能心。后起现识。现外境界。一切众生。同用此业转现三识。起内外攀缘。(攀缘心前七识也)因此生死相续。以为根本([证真钞云]攀缘心。即有为缘生。生灭心也。此心揽尘为体。缘会即有。缘散即无)。
(△[私谓]准楞伽经云。水流处。藏识转。识浪生。释曰。言藏识如水流注。转为七识。犹彼海水。变为波浪。则诸识之浪。汹涌而生也。又云。外境界风。飘荡心海。识浪不断。因所作相。异不异。合业生相。深入计著。释曰。言因者。即第八如来藏识也。所作相。谓第七转识。从第八所生也。清凉释众生心海种种攀缘转云。众生藏识。皆名心海。前七转识。名攀缘转。转谓转生。亦流转也。缘境非一。立种种名。以二文证。知经言。用攀缘心为自性者。正指第七转识也。六识遍缘五尘。名攀缘识。清凉释心海。独指第七者。以第七识四惑常俱。名染污意。思量第八。度量为我。惟第七有。余识无故。以意识缘外境时。必内依末那为染污根。方得生起故。取清凉心海之释以证此文。无余义也。近师谓攀缘心。通指八种识见相二分。又云兼指六七二识。今一依宗镜楷定)。
(○[引证][清凉云]烦恼菩提。二俱无始。若言先妄后真。真则有始。若谓先真后妄。妄何从生。若妄依真起。真亦非真。若妄体即真。真亦无始。为破终始。立无始言。故中论云。大圣之所依。本际不可得。生死无有始。亦复无有终)。
(CB17563二示真源二)。
(CB17566一正示)。
二者无始。菩提涅槃。元清净体。(标指也。何者是耶。下云)则汝今者。识精元明。能生诸缘。缘所遗者(正显也)。
【疏】菩提智果。涅槃断果。二果本具。故云无始。本来不与妄染相应。故曰元清净体。第八黎耶。于识中最极微细。名为识精。此微细有二种义。一者觉。二者不觉。觉义。即是此文元明。元明者。本觉也。不觉。即是无明生灭。谓不生不灭。与生灭合。非一非异。名为识精。从此变起根身种子。器世间等。名生诸缘。识相既现。元性即隐。名缘所遗者。遗。失也。故下文云。一切众生。从无始来。迷己为物。失于本心。对法经云。无始时来界。一切法等依。由此有诸趣。及涅槃证得。斯之谓矣([讲录]生死根本。真际即在第八识中。悟知识精元明。菩提涅槃。一切法俱了。疏引对法意如此)。
△[宗镜]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者。此即真心。亦云自性清净心。亦云清净本觉。以无起无生。自体不动。不为生死所染。不为涅槃所净。目为清净。此清净识。是八识之精元。本自圆明。([温陵云]识精。陀那性识也。元明。本觉妙明心也)以随缘不觉。不守性故。如空谷任响。随缘发声。此亦如然。能生诸法。则立见相二分。心境互生。但随染净之缘。遗此圆常之性。如水随风。作诸波浪([孤山云]随染缘则成九界。随净缘则成佛界。故云能生诸缘。染净俱缘。得失两异。此别指染缘。故云缘所遗者)。
(△[私谓]准楞伽第四。如来之藏。是善不善因。能遍兴起一切趣生。譬如伎儿。变现诸趣。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。名为识藏。生无明住地。与七识俱。以赖耶持种含藏。作总报主。建立有情无情。发生染法净法。故曰。能生诸缘缘所遗者。又曰。如海浪身。常生不断。离无常过。离于我论。自性无垢。毕竟清净。古人翻为无没识。又为无垢识。是为识精元明。即是无始菩提涅槃。元清净体。摄论以地譬八识。具染净二分。以土譬七识。为生死染分。以金喻九识。为涅槃净分。第九。即别取第八净分言之。此中识精元明。非专指赖耶而何。赖耶体性微细。名为识精。在眼则为见精。在听则为闻精。故曰。元是一精明。分为六和合。近师谓通指八种识中。各具见相二分。名为识精。然则一精明。应为六精明耶。起信业识。亦应有八个业识耶。今以长水为宗。依永明楷定。多言乱听。请从翦削)。
(△[雪浪云]识精元明。能生一切万法之缘。缘生炽然。所遗下者。即此真理也。譬如金沙混同。沙去而遗下者即金也)。
(CB17566二斥迷)。
由诸众生。遗此本明。虽终日行。而不自觉。枉入诸趣。
【疏】本明周遍。含裹无余。妙觉湛然。斯须匪离。步步是道。故云虽终日行。日用罔知。故云迷不自觉。真所谓持珠乞丐。怀宝迷邦。枉受沦踬。诚可怜愍。
△[宗镜]由此众生。失本逐末。一向沉沦。都不觉知。枉受妄苦。虽受妄苦。真乐恒存。任涉升沉。本觉不动。如水作波。不失湿性。惟知变心作境。以悟为迷。从迷积迷。空历恒沙之劫。因梦生梦。永昏长夜之中([云栖云]众生终日在本明中。如鱼在水而不知水。以迷其本有。即成遗失。如力士额珠。非失云失。故云遗失真性。颠倒行事)。
(△[定林云]未分六和合。惟有一精明。识精者性识也。元明。即本明也。以本觉所起。谓之本明。以根元所受。谓之元明)。
(△[圆觉钞]法华华严名如来知见。楞严名妙明本明圆明。此名圆觉。约体约用。各是一义。安立名相)。
(△[熏闻云]以后文见精明元。例此识精。则亦第二月也。由性在妄中。是故能生诸缘[融室云]元明带识而言。楞伽谓迷如来藏为识藏。未可谓本觉本明也)。
(△[讲录]佛因阿难请问真际。就根本指出识精元明。要使由第八识而证真常也。然识精元明。离六根六尘。亦无觅处。后文观河不变。如第二月。见非是见。以至六解一亡。皆识精也。此识精。在眼而未杂色。即名见精。在耳而未杂声。即名闻精。随于一根脱粘内伏。归元在此。故向后多寄见精以指真际也按苕溪已后诸师。多判识精为带妄。此师和会。庶几近理)。
【科】(CB17567二正显真妄二体三)。
([○@卍]一推征妄体四)。
(CB17565一屈指推征四)。
(CB17563一举拳以问)。
阿难。汝今欲知奢摩他路。愿出生死。
【疏】奢摩他。即出生死。到涅槃之道路也([融室云]奢摩他为至静之法。生死乃极动之性。若知其静。则出其动。由上言二种根本。将欲开示出生死。入涅槃之路。故有欲愿出知之语)。
(△[私谓]如来此问。双推二种根本。克示最初方便。一经之钤键在此。经云。经微尘劫。犹如转轮。除奢摩他。及佛出世。不能停寝。故言愿出生死)。
今复问汝。即时如来。举金色臂。屈五轮指。语阿难言。汝今见不。
【疏】地水火风空轮。各对一指。又一一指端有千轮相。故云轮指。([观佛三昧经云]一一指端有十二轮现。指端各有万字相。万字点间有千辐轮相)屈指问见。意欲推心([融室云]举拳问见者。佛意令就拳处。开晓性空。奢摩他路)。
(CB17563二约见以酬)。
阿难言见。(审定见不)佛言。汝何所见。阿难言。我见如来。举臂屈指。为光明拳。耀我心目(审定心目)。
【疏】佛手金光。耀我心目。此即心目俱见。
(CB17563三再审谁缘)。
佛言。汝将谁见。阿难言。我与大众。同将眼见(审定眼见)。
【疏】举拳初问。便言耀我心目。再审谁见。又却独不言心。意引推征。明露妄想。师资善巧。共破物情。善哉大权。悬知今日。
(CB17563四别推心见)。
佛告阿难。汝今答我。如来屈指。为光明拳。耀汝心目。(牒问)汝目可见。以何为心。当我拳耀。
【疏】当。犹对也。汝目显然。故云可见。又汝眼实可见我拳相。意欲推心。且许其眼。眼即可见。何者是心。研核至穷。妄想显须([讲录]以何为心。如云将心。来与我看)。
(CB17563二正陈妄体)。
阿难言。如来现今。征心所在。而我以心。推穷寻逐。即能推者。我将为心。
【疏】能推之心。攀缘妄想。生死轮转。是此为根。固执既深。河沙叵算。故今呈露。必待破除([智觉云]楞严会上。为阿难拣别详矣。而汝犹故不信。阿难以推穷寻逐为心。遭佛呵之。推穷寻逐者识也)。
(△[孤山云]正以攀缘妄想为心)。
(△[温陵云]金拳举处。直下要识本明。尘相未除依旧认贼为子)。
(CB17563三顿诃令问)。
佛言咄。(呵声也)阿难。此非汝心。阿难矍然。(逸起貌)避席合掌。起立白佛。此非我心。当名何等。
【疏】世尊现相以诃叱。过之深也。阿难惊起以避座。执之重也。情之主宰。皆谓我心。今被顿呵。孰不惊愕([海印云]奢摩他乃空观之名。如来藏清净真心。本无一法。即空观之体也。此观更无别法。心见既破。但了缘生无性。即是真心。阿难未了空藏。犹执攀缘为心。如来说法四十九年。惟向阿难施此一喝。如金刚王宝剑剿绝命根。此后方开示奢摩他路。正显大定之体)。
(CB17563四克示非真)。
佛告阿难。此是前尘。虚妄相想。惑汝真性。
[宗镜古释]能推者即是妄心。皆有缘虑之用。亦得名心。然不是真心。妄心是真心上之影像。故曰。汝身汝心。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。(释下惟心所现)若执此影像为真。影像灭时。此心即断。故云。若执缘尘。即同断灭。(释下前尘变灭)以妄心揽尘成体。迷水执波。波宁心灭。迷镜执像。像灭心亡。故知诸佛境智。遍界遍空。凡夫身心。如影如像。若执末为本。迷妄为真。生死现时。方验不实【疏】前尘之相。本自虚妄。从识变生。犹如影像。而复引起念想缘虑。名之为心。心之与境。二俱虚妄。此心及境。即真如海中。一浮沤耳。故云。汝身汝心。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。浮尘既现。实体即隐。能覆能暗。故云惑汝真性([熏闻云]相即前尘。想即分别。二俱不实。故曰虚妄)。
(△[圆觉疏]六尘是境。识体是心。心对根尘。有缘虑相。虑相如影。举体全无。自心灵明。本非缘虑。今认缘虑谓是自心。如珠明彻。本非青黄。对青等时。即有影像。愚执其色。谓是真珠。如迷自心。认缘影也)。
由汝无始。至于今生。认贼为子。失汝元常。故受轮转。
【疏】此之妄想。能损法身。能伤慧命。功德法财。由之丧失。名之为贼。迷而不识。认为真常。将谓嫡生。欲期嗣世。反遭破丧。历劫贫穷。故失元常。受轮转也。故下文云。不知色身外洎山河大地。咸是妙明真心中物。弃之大海。惟认浮沤等([孤山云]执妄为真。如认贼为子)。
(△[圆觉疏]贼若在外。犹可堤防。养之为儿。如何检慎。又知贼是贼。贼无能为。认之为儿。宁免破败。以喻六根取境。犹可制御。藏识妄我。难以辨明)。
([○@卍]【疏】[二显示真心]者。真心之体。本周法界。非妄非真。绝言离相。能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。然具三大。通二门。若约真如门显此心者。则亡因果。绝染净。口谈辞丧。心缘虑亡。无法可破。无法可会。此则惟显体大义也。若就生灭门显此心者。则彰染净。明体用。显真妄。论因果。有修有证。或破或会。如斯显示。皆为随顺。入于真如。真如之体。即一心也。一心真如。及生灭相。无二无别。门虽立二。真妄无殊。生佛元同。名不思议。今之所显真心相者。依生灭门破妄显也。破会之相。诸经论中。具有此二。盖随执心轻重。根有利钝。乘有顿渐。教分权实。若执重根钝。理须破斥。若药弗瞑眩。厥疾弗瘳。若根性调柔妄情轻薄。指相即性。一切皆如。犹良马见鞭。影动即正。今经先破后会。俾轻重二执皆尽。利钝两根俱入。如此段经。即明心能生法。自性元常。不同前尘分别影事。但随境转。体是无常。下经又明见与见缘。本无所有。元是菩提妙净明体。又云生灭去来。本如来藏。此则先令明识真妄。后令了妄即真。洎乎开悟。无妄可了。即云皆即菩提妙明元心。维摩法华。皆有此意。如调马善医。适时御物。在座根性既殊说者理须兼二。如来善巧。妙达时机)。
(△文二)。
【科】(CB17561一阿难伸疑三)。
(卍一发心修行疑)。
阿难白佛言。世尊。我佛宠弟。心爱佛故。令我出家。我心何独供养如来。乃至遍历恒沙国土。承事诸佛。及善知识。发大勇猛。行诸一切。难行法事。皆用此心。
【疏】此先叙难也。起意修行。亲近善友。即是发菩提心。如来常教。令发此心。今复何故。说为非心。故叙为难。准涅槃经。发菩提心。不是佛性。师子吼云。若一切众生。先有佛性。何故复有初发菩提心者。佛言。菩提之心。实非佛性。是无常故。乃至虽念念灭。相续不断。名为修道。犹如灯焰。虽念念灭。亦能破暗。菩提之心。亦复如是。今经欲明如来藏心。常住真性。即是涅槃正因佛性。发菩提心。乃是缘了。体是无常。是故阿难同师子吼。以缘了性。难正因性。此则不辨三因常无常义。妄以为难也(今按三因。即正缘了三因也。泐潭标指别举顿教因地。三重修证之因。似非疏义)。
(卍二谤法退善疑)。
纵令谤法。永退善根。亦因此心。
【疏】依之修行。能成佛道。因之谤法。永作阐提。佛说非心。诚为难信([标指云]谓无始时来。善恶业行皆用此心)。
(△[孤山云]谓起善谤法。皆由推穷寻逐之心。不因推寻。安起善恶。此但执妄心能造。不知真心本具。偏教之解也)。
(卍三无心土木疑)。
若此发明。不是心者。我乃无心。同诸土木。
【疏】土木不能了知。不能修谤。为无此心。此若非心。土木何异。
离此觉知。更无所有。云何如来。说此非心。我实惊怖。兼此大众。无不疑惑。惟垂大悲。开示未悟。
【疏】此总结请也。不了正因体遍。通情无情。但执修谤之心。便见土木无性。洎被诃责。此非汝心。由不早辨。遂至惊怖。然阿难岂谓不知。直为末世多作此计。用妄心即是佛心。惑者既群。卒难领悟。故再三疑难。请为开示。
(CB17561二如来正显二)。
(CB17567一约现法随缘以显心)。
尔时世尊。开示阿难。及诸大众。欲令心入无生法忍。于师子座。摩阿难顶而告之言。
【疏】阿难疑问。将谓无心。今若开示。必知体遍。冥合此理。了法无生。印可决定。名无生忍。([证真云]无生法。即真如理。忍即智也)得此忍时。通达一切法门。成就一切佛法。此非小缘。故摩顶安慰。警动其意。
(○[智论云]菩萨得无生忍故。一切名字生死相断。出三界。不堕众生数中)。
(△[华严十忍品]颂曰。观察一切法。悉从因缘起。无生故无灭。无灭故无尽。此忍最为上。了法无有尽。菩萨住此忍。普见诸如来。同时与授记。斯名称佛职)。
(○[释文][智论云]师子座是号名师子。非实师子也。佛为人中师子。佛所坐处。若床若地。皆名师子坐。譬如今日国王坐处。亦名师子坐。师子四足兽中。独步无畏。能伏一切。佛于九十六种道中。一切降伏无畏。故名人师子)。
如来常说。诸法所生。惟心所现。一切因果。世界微尘。因心成体。
【疏】总标色心。故云诸法。无别生处。故曰惟心。此法生起。谓由真如不守自性为因。无始妄想熏习为缘。因缘和合。成梨耶识。从此变生根身种子器世间等。如水起波。如镜现像。故云惟心所现。一切因果者。别举正报。(十法界中因果。谓之正报)圣凡总该。故云一切。世界微尘。别指依报。(十法界中微尘国土。谓之依报)一切之言。亦通此转。既由真心随缘所现。亦依真心以为自体。如像不离镜。波不离水。下文云。我常说言。色心诸缘。及心所使。诸所缘法。惟心所现。外洎山河虚空大地。咸是妙明真心中物。故云因心成体([孤山云]一段经文。正为点示惟心性具。因心本具。随缘成造。故所造法。全能造心。依正既是一心。一心实无能所。金錍云。故知不识佛性遍者。良由不知烦恼性遍。意谓点示在迷。妄心性具。故云诸法惟心。惟心之言。岂惟真心)。
(CB17567二约自性不变以显心二)。
(CB17565一举况)。
阿难。若诸世界。一切所有。其中乃至草叶缕结。诘其根元。咸有体性。纵令虚空。亦有名貌。
【疏】世间妄有。不出色空。色中小者。草叶缕结。草叶有根种。缕结因丝麻。太清为名。显色是貌。妄相尚尔。况真心耶([翻译集][孤山曰]涅槃说空有四名。谓虚空。无所有。不动。无碍也。貌谓体貌。如杂集论空一显色[沇疏曰]小乘以明暗为体。大乘以空一显色。及极迥色为体)。
(CB17565二正显)。
何况清净。妙净明心。性一切心。而无自体。
【疏】清净。拣异妄染。妙净明心。即三德具足。灵鉴无昧也。虽能随缘成一切法。而一切法不能变动。若变动者。即无诸法。以不变故。为诸法性。如镜现像。不为像变。若为像变。则不能现一切诸像。以不变故。为像所依。此亦如是。故云性一切也。岂得妄想不实。真亦无体。故此责云。而无自体([孤山云]性一切心。即常住真心。能为九界妄心之本性)。
(△[定林云]离垢而净曰清净。即垢而净曰妙净。此心亦即。亦离。故曰清净妙净明心。此明心者。一切心皆受性于此)。
(△[宗镜]佛告大慧。此是三世如来性自性第一义心。以性自性第一义心。成就如来世出世间上上之法)。
(△[清凉云]心性是一者。谓心之性故。是如来藏也。又心即性故。是自性清净心也)。
【科】(CB17561三重破执情二)。
(CB17567一就执明其有性)。
若汝执吝。分别觉观。所了知性。必为心者。
([疏]牒其所执也。坚守不舍。故云执吝。汝必以此为真性者。下即语云)此心即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(定其有性也)[资中疏]分别。谓藉缘托尘。以立分别觉观。即寻伺也。分别觉观。并是依他假合。如划水印空。随手即灭【疏】色香等即是事。境有牵心用。故名为业。([真际云]事业即色等六尘。牵起内心。为染净缘。而成业用)既因境有。自性元无。若保为真。离尘应在([温陵云]分别觉观。即能推心也)。
(△[惟识云]觉观。即寻伺二心所。令心匇遽。于意言境。粗转名觉。令心匇遽。于意言境。细转名观。此二并用思慧一分为体)。
(△[智论云]觉观虽在一心。二相不俱。粗心粗念。是名为觉。细心分别。是名为观。譬如撞钟。初声大时名为觉。后声细时名为观。佛说有觉有观三昧。是觉观。能生三昧。亦能坏三昧。譬如风能生雨。亦能坏雨)。
(○[进趣大乘方便经云]佛言。众生心体。从本已来。不生不灭。尽于十方虚空一切世界。求心形状。无一区分而可得者。但以众生无明痴闇。熏习因缘。现妄境界。令生念著。所谓此心。不能自知。妄自谓有。起觉知想。计我我所。而实无有觉知之相。以此妄心。毕竟无体。不可见故。若无觉知能分别者。则无十方三世。一切境界差别之相。以一切法。皆不能自有。但依妄心分别故有。然此妄心。无自相故。亦依境界而有。所谓缘念觉知前境界故。说名为心。又此妄心。与前境界。虽俱相依。起无前后。而此妄心能为一切境界原主。所以者何。谓依妄心不了法界一相故。说心有无明。依无明因故。现妄境界。亦依无明灭故。一切境界灭。当知一切诸法。悉名为心。以义体不异。为心所摄故。一切诸法。从心所起。与心作相。和合而有。以一切境界。但随心所缘。念念相续故。而得住持。亦暂时而有)。
【科】(CB17567二就因显其惟尘二)。
([○@卍]一正示惟尘二)。
(CB17565一例对五尘显)。
如汝今者。承听我法。此则因声而有分别。
【疏】因声分别。全性元无。色香味触例此可见([手鉴云]杂论分别有三。一自性分别。二随念分别。三计度分别。第八及五。皆惟现量。即自性分别。随念。即因声也。计度。即独散也)。
(CB17565二单就法尘显)。
纵灭一切见闻觉知。内守幽闲。犹为法尘分别影事。
【疏】五境不对。明了不行。既绝外缘。故云内宇幽闲也。当尔之时。不无分别。若便将此内分别心为全性者。不知此全由第六法尘影像。事境所发。亦非全性。乃是意识在独散位。比量别缘。取独影境。非是明了。同五所取。故云纵灭见闻觉知等。([手鉴云]在独散位者。谓一意识。有明了独散梦定之四。四之所缘。即性及独影带质三境也。颂云。独影惟从见者。影像由前五落谢尘。无自种等为伴。独自而有。此境皆从现分而有故。别缘者。与五同缘。名比量境。不与前五。名别缘。以意识独自缘落谢影像。此亦比量摄。又独影亦通。谓与五缘假五尘时。则有质独影。若缘空华毛轮等。即无质独影。若独散意识。多取独影。若定中。通于三境。若梦中。定惟独影)[真际]纵灭见闻觉知。前六不行也。([肇公曰]六识略为四名。见闻眼耳识也。觉。鼻舌身识也。知。意识也)意有四种。定位。明了。梦中。觉寤。(第六意识中有四。一定三散。定即根本事禅等)所取法尘。乃散位独头也。不缘外境。泯迹藏用。故曰内守幽闲。(所取法尘。即内守幽闲也。既非入定。又不缘境。故曰散位独头)祗此虚想。是名法尘影事([法苑]意识所缘之境。名曰法尘)。
(△[如相讲师云]第六意识。逆缘前五尘落谢影子。为生法尘。不缘过未影子。内守幽闲静境。为灭法尘。小乘但知明等为六尘。不知暗等灭境。亦属六尘。故佛破云。汝纵能息灭六识分别攀缘。不缘前五落谢影子。所守所灭。幽闲境界。仍是过去法尘中之灭尘。能守能灭。分别幽闭者。即意识一半分别之心也。尘如形。识如影。故云法尘分别影事)。
(△[交光云]法尘分别有二。一者境是法尘。体非本有。一不分别。境即沉没。彼幽闲境。全托分别而得内守。如无波之流。望如恬静。而实不住也。二者凡外权小。皆依六识思惟为观。六识印持为止。离六识。无别入观之体。根本元是分别。自谓寂定。实全流注也)。
([○@卍]二遣其自揣二)。
(CB17565一尘亡体在容是真常)。
我非来汝。执为非心。但汝于心。微细揣摩。若离前尘。有分别性。即真汝心。
【疏】我今非是不徇理道。强制勒汝。执为非心。([孤山云]我所诃斥。非强令汝。执同土木无心)意显如来言无抂逼也。但。犹独也。此劝不由他人。独于自心。谛审揣度。研摩理道。理长即就也。若汝研穷此分别体。离六尘外。实有性者。我即容许是汝真心。(劝其揣摩分别之心。乃暂纵之词)世人只知即心是佛。曾不子细度量。此心刹那变异。犹如猿猴害马。纷然乱想。无暂停时。故楞伽云。当于静处。观此妄想。流注生灭。凡夫不觉。妄谓不动。故下经云。如湿流水。望如恬静。流急不见。非是无流。起信亦云。一切众生。不名为觉。以从本已来。念念相续。未曾离念。故说无始无明。故佛再令微细揣摩。楷定真伪([定林云]此亦是心。但达本心。则此亦是妄)。
(CB17565二境去心空足彰虚妄二)。
(CB17563一正示)。
若分别性。离尘无体。斯则前尘。分别影事。
【疏】若离六尘。无此分别。足显分别。宛是妄想。自性本无。属于前尘。故可名为分别影事。如下文云。若真汝心。则无所去。云何离声无分别性。斯则岂惟声分别心。分别我容。离诸色相。无分别性。
△[宗镜古释]妄心以六尘缘影为心。无性为体。攀缘思虑为相。此缘虑觉了能知之妄心。从能所生。因分别起。发浮根之暂用。成对境之妄知。本无自体。但是前尘。圆觉云。妄认六尘缘影。为自心相。故此能推之心。若无妄缘。则不生起。若离前尘。此心无体。
(○[圆觉钞]古释云。既离尘无体。则知是前尘分别影事也[疏云]六尘无实。犹如影像。从识所变。举体即空。故此缘心。亦无体也。佛顶经云。此是前尘别影影事)。
(△[孤山云]六尘如形。分别如影。影由形有。故无自体。心因尘有。岂有体耶)。
(CB17563二释成)。
尘非常住。若变灭时。此心则同龟毛兔角。则汝法身。同于断灭。其谁修证无生法忍。
【疏】心因尘有。尘属无常。尘既无常。必归变灭。皮之不存。毛将安傅。若汝坚执无常之心。是真性者。应令法身。同于断灭。以法身体即真性故。法身若断。依何修行。证无生忍。若了如来藏心。本周法界。本无生灭。含裹十方。宁有方所。凡夫身心。如影如像。执此影像为佛性者。一何鄙哉。
○[宗镜古释]以妄心揽尘成体。因境而起。全境是心。又因心照境。全心是境。因境起照。境灭照亡。随念生尘。念空尘谢。故云若执缘尘。即成断灭。若将此影事而为佛身。既为虚妄之因。必成断灭之果([圆觉钞][古释]既是前尘之影。尘变灭时。心即变灭。灭时既无。心如龟毛等。谁证法忍)。
(△[孤山云]心随尘灭。修证者谁)。
(△[王舜鼎曰]阿难言。离此觉知。更无所有。意恐离此觉知。便落断灭。不知惟妙明真心。周遍法界。离尘有体。岂容断灭。但必执此分别觉心。便为真心。翻成断灭。以分别觉知心。离尘无体故。以尘非常住。有变灭故)。
即时阿难与诸大众。默然自失。
【疏】初闻佛斥此非汝心。则惊疑设难。将谓无心。洎乎显示清净妙明。性一切心。本来遍圆。而为世界因果微尘。平等体性。佛虽开示。又恐久执尚坚。再约缘尘。重研妄想。离尘无体。岂是元真。若坚执不融。法身应断。修证法忍。必无所依。阿难虽未悟真。且知执妄是失。故云默然自失。
(CB17567三结示执妄过失)。
佛告阿难。世间一切。诸修学人。现前虽成九次第定。不得漏尽。成阿罗汉。
[长庆说文]涅槃云。九种三昧。所谓九次第定。四禅四空。及灭尽定【疏】九定通名次第者。智慧深利。能从一禅入一禅。心心相续。更无异念。可间杂故。([释禅门次第云]行者定观之法。修练既熟。能从一禅心起。次入一禅。心心无间。不令异念得入。乃至灭受想定。名九次定。亦名炼禅)然修此定。能成无漏。今言不得漏尽。乃通指世间有漏心。修欲界未至。及四禅四空定耳。凡夫修禅。多生味著。随禅感果。不出三界。故非无漏。非别指于灭尽等九。亦可别斥前之九定。虽通无漏。俱是不了。问。既修此定。能得无漏。何故云不得漏尽。成阿罗汉。答。此明不得大乘阿罗汉也。缨络经中。初欢喜地。名鸠摩罗伽。秦言逆流。乃至七地。名阿罗汉。秦言过三有。故知今言不得漏尽。乃指不断二障之漏。不证大乘罗汉也。况究竟无学。佛地始称。故佛三号有阿罗诃也([私谓]长水初解。不依台家法界。除灭尽定。而指欲界未到地定。及四禅四空为九。次解。则别明九次第定。虽已得灭受想定。不得漏尽成阿罗汉。准妙玄及四教义等文。阿罗汉不得灭尽定者。但是慧解脱。得灭尽定者。名俱解脱。释签云。得灭尽定。但名俱解脱人。以未修缘念处。终非无[疑]解脱也。慧俱并小。无[疑]乃名大阿罗汉。此言不得漏尽。似正明俱人。但得灭尽定者也。涅槃师子吼品。明奢摩他。复有九种。所谓九次第定。四禅四空及灭尽定三昧。证知此文。是明奢摩他中九次第三昧也。又下经四空天人。不能成阿罗汉者。即九次第定中。从非有想非无想。入灭受想定者也。与第九卷天趣。阶位相通。张无尽谓不必广引。亦不违长水次解耳)。
(△[融室云]四禅四空。凡夫禅定。灭受想定。小乘禅定。故皆不得漏尽圣果)。
(○[引证][惟识第七]灭尽定者。谓有无学。或有学圣。已伏惑离无所有贪。(无所有已下诸贪灭)上贪不定。(已上贪未灭也)由止息识想作意为先。令不恒行六识。恒行染污第七。心心所灭。(上二识俱不行)令身安和。故亦名定。由偏厌想受。故名灭彼定)。
(△[显扬第一]灭尽定者。谓已离无所有处。或入非非想处定。或复上进。入无无想定。或复上进。由起暂者想。作意前方便故。止息所缘。不恒行心心法灭。及恒行一分谛心心法灭也)。
皆由执此。生死妄想。误为真实。是故汝今。虽得多闻。不成圣果。
【疏】若了真实。达法界性。见与见缘。似现前境。元我觉明。终不误执生死根本。以为真实。由是不辨。认妄为真。久处轮回。不成圣果。然阿难亦得初果。以未究竟。故云未得。若入大乘。故无所惑(按阿难已入预流。教有明文。疏云已得初果。可订近师之谬)。
(○[私谓]此中结过之文。结归九次第者。盖专指第九定之灭尽定也。由前文云。纵灭一切见闻觉知。内守幽闲。犹为法尘分别影事。内守幽闲者。小乘修定。灰心灭智。求证涅槃之行相也。在独散位。六识不行。息灭见闻觉知。趣进乎四禅四空。上进不已。不过得灭尽定而止。灭尽定之行相。能令六七二识。心心所俱灭。终不能断尽二障。作无漏大阿罗汉。则所证之果。即内守幽闲之极位。所灭尽之受想。亦灭尽一切见闻觉知之顶地而已。故曰灭尽定。亦曰二乘灭尽定。肇公曰。小乘入灭尽定。大乘入实相定。经言未得漏尽。克指小乘灭尽定而言。即上文所谓诸修行人。不能得成菩提。乃至别成声闻缘觉等。错乱修习者。是也。若知奢摩他路。得首楞严大定。能出生死。则八定九定。皆属邪定。此如来所以克责行人。误为真实也)。
(CB17564二破妄见显真见。蹑上破妄显真科中第二子科。从此去尽第二卷破和合经文。是中生起第三约破计执广辨见性。又为母科)。
([○@(│*?)]生子科二)。
([○@│]一略示见性惟心。二广约诸相辨释。第二科又生起母科三)。
([○@(│*?)]一对境粗明真见。二破倒渐明真见。三约缘广显真见。第三科文重生母科四)。
([○@(│*?)]一显缘心非性。二示真见无还。三约体用重明。四就疑难广破。第四科下生起子科五)。
(CB17564一破见性缩断疑。二破见性离身疑。三破因缘自然疑。四破见见非见疑。五破和合非合疑。齐此破妄见显真见一科方尽。上来正显心见以破显。本分中大子科。亦尽于此)。
(CB17564[疏]二破妄见明真见者。由前佛问入道发心。遂答因睹如来胜相。由眼观见。心生爱乐。洎乎举拳再问。复云耀我心目七处征诘。三疑拒抗。但且论心。未言其见。盖心为万法之源。见为六根之首。心有真妄。见具正邪。故前破妄心。显如来藏。即一真法界。离缘绝相。是所观境。境既已说。次明能观之智。智即是慧。慧用差别。说名为见。见有正邪。故须料拣。故下文云。惟愿如来开我道眼。得清净眼等。此盖先体后用。法如是也。然体用二法。不相舍离。体是即用之体。用是即体之用。故前后经文。明心则约见而辨。显见则就心而论。故知一法。义分二也)。
(△[天如云]上破妄心竟。此破妄见。以至会见归真也。妄心本。无自性。依真发现全体即真。所谓破无所破。无明即明。真无别真。一念即是。如镜现像。全像是镜。此经之圆旨也。佛言不知常住真心。用诸妄想。又言执此生死妄想。误为真实。妄想果非真心耶。若根利惑薄者。了达妄想之体。直下便是真心。是犹因像悟镜。无像而不是于镜。因镜悟像。无镜而不具于像。阿难示迷。大似不识镜体。即认去来之像。执以为镜。故假重重破斥。扫荡物情。以会妄而归真也。文三)。
(【科】CB17561一承前开示责己求哀二)。
(卍一责己无修二)。
(CB17567一正叙)。
阿难闻已。重复悲泪。五体投地。长跪合掌。而白佛言。自我从佛。发心出家。恃佛威神。常自思惟。无劳我修。将谓如来。惠我三昧。([般若音义]三昧。正言三摩地)不知身心。本不相代。失我本心。虽身出家。心不入道。
【疏】初心入道。罔解克修。恃赖亲因。将惠正受。岂知身戒虽从佛得。心定宜当自证。本不相代。斯之谓与。([熏闻云]出家是身。三昧是心。二事各行。无相替理)涅槃云。汝诸比丘。身虽出家。而未曾染大乘法服。虽复乞食。经历多年。初未曾求大乘法食。衣严法体。食资慧命。不识本常。衣食俱失([无尽云]若有三昧可惠。即是悟从他得)。
(△[温陵云]世尊三昧。迦叶不知。迦叶三昧。阿难不知。故不可相代也)。
(○[引证][诸法无行经]文殊言。若不发出家心者。当教汝真出家法。何者。若求出家。是求三界及以五欲未来报等。彼不见心。故不证法。心无为故。故不发心。释曰。若证自心。即入无为之理。若是无为之理。则无心可发。斯则真发心。是真出家矣)。
(△[傅大士曰]出家之法有二。一形出家。所谓剃除须发。同于法身。一心出家。出一切攀缘诸有结家。复有事理出家。事出家者。出悭家。出嗔家。乃至出三界家。出一切有为诸结家。理出家者。出八圣道十力四无畏等家。乃至出佛法僧家)。
(CB17567二喻显)。
譬如穷子。舍父逃逝。今日乃知。
【疏】穷子舍父喻也。绝无功德法财。以养法身慧命。故云穷子。不识本真。背清净觉。故云舍父。轮转五道。往而不返。故云逃逝。因佛指示。方知过误。故云今日乃知[资中疏]迷真习妄。五道转轮。此与法华喻意少别。彼喻于人。以背佛为舍父。皆于佛边。曾结大缘。犹如父子。退大流浪名之。今譬于法。以迷真为舍父。真妄相关。亦犹父子([圆觉钞]迷头舍父。悟有易难。言迷头者。歇即菩提。穷子二十年中除粪。不肯早信是长者子。是为难也)。
(△[宗通]然穷露他方。冀指衣珠。骎骎乎有还家之望矣)。
虽有多闻。若不修行。与不闻等。如人说食。终不能饱。
【疏】说食不饱喻也。前法后喻。合之可知。夫修行者。必须内修理观。外助多闻。如人有目。日光明照。见种种色。若偏文字。不习观门。说食何异。故大论云。有慧无多闻。是不知实相。譬如大暗中。有目无所睹。多闻无智慧。亦不知实相。譬如大明中。有灯而无目。多闻利智慧。是所说应受。无闻无智慧。譬如人身牛([引证][华严偈云]佛子善谛听。所问如实义。非但以多闻。能入如来法。如入水所漂。惧溺而渴死。于法不修行。多闻亦如是。(每一喻下有此十字)如人设美膳。自饿而不食。如人善方药。自病不能救。如人数他宝。自无半钱分。如有生王宫。而受馁与寒。如聋奏音乐。悦彼不自闻。如盲缋众像。示彼不自见。譬如海船师。而于海中死。如在四衢道。广说诸好事。内自无实德。不行亦如是)。
(△[宗镜]所行非所说。所说非所行。心口自违。相应何日。闻之不证。解之不行。虽处多闻宝藏。如王宫饿死。虚游诸佛智海。如水中渴亡。比况可知。应须改辙)。
(卍二述迷求解)。
世尊。我等今者。二障所缠。良由不知寂常心性。
[资中疏]烦恼所知。名为二障。烦恼障。谓根本及随也。所知障。亦名智障。障一切种智故。([圆觉云]一者理障。碍正知见。二者事障。续诸生死。疏曰。事是烦恼。烦恼即障。又能续生死故。烦恼即障。持业释也。理是所知。所知非障。障于所知理故。所知不即是障。被障障所知。所知之障。依主释也)烦恼名数。与前不别。但应名法贪法嗔等。此等正约界外见思言之。即无明住地也。([四教仪注]界内惑。对界外得名。见思润有漏业。招三界生。故云界内。无明润非漏非无漏业。招变易生。故[疏]云界外。尘沙则通界内外也)由烦恼障心。心不解脱。造业受报。由所知障障慧。慧不解脱。迷法空理。([圆觉疏]众生旷劫漂沈。是烦恼之过患。此障涅槃。或堕邪小。不成种智。是所知障之过患。此障菩提)若了本性常寂。诸法元空自然扰恼不生。业性不结。谁曰生死。谁为涅槃。涅槃生死。犹如昨梦。今为所缚。实为不知。二障名体。如常所辨([清凉云]所知头数。与烦恼同。烦恼障粗。二乘所断。所知障细。惟菩萨断。前即烦恼即障。今所知之障。二障别义之本。在我法二字。故二我言。即是二障。二障各二。一者分别。二者俱生。此又二种。一者现行。二者种子。二障气分。即熏习所成。拣异现障。故云习气。习气有二。谓因及果。言粗重者。违细轻故。然粗重有三。一现起粗重。二种子粗重。三粗重粗重。断道有二。一根本无分别智。能断二种种子现行。二后得无分别智。断彼修所断迷事随眠)。
(△[空印云]不动曰寂。即拣尘义。不变曰常。即拣客义。下文见无开合。见无摇动。显本寂也。根灭不灭。形迁不迁。显本常也)。
惟愿如来。哀愍穷露。发妙明心。(牒心)开我道眼(牒眼)。
【疏】无财之极曰穷。无上可覆曰露。既无功德法财。非穷如何。既无权实父母。非露如何。发妙明心。破烦恼障也。开我道眼。破所知障也。既开道眼。见妙明心。二障若亡。二执随遣。近成住地。远至妙觉。善哉妙请。不亦至哉([空印云]妙心是本觉。道眼始觉)。
(△[吴兴云]前破妄心。但离粗执。故今请发妙明心。将破妄见。欲显真见。故复请开我道眼。又则眼见必由识心。故心眼双举。叩佛音教。其旨甚微。问。何故先破妄心。后破妄见。答。应有三义。一者心为迷妄之元。复是人执之本。须先破之。二者心为王数。通乎三性。故在前破。见惟眼识。但属无记。故在后破。三者所破妄心。且离缘尘分别想相。而未说心性常住。今破妄见。则引盲人瞩暗等。以彰见性不灭。乃至举手飞光。皆显性无摇动。当知如来善巧方便。从粗至细。自浅而深。开示阿难奢摩他路也)。
(CB17561二放光灌顶许为宣说二)。
(卍一放光灌顶)。
即时如来。从胸万字。(今本并作卍字)涌出宝光。
【疏】前光从口。此光从胸者。前文从说显心。此文从心发见。万字者。表无漏性德。梵云阿悉底迦。此云有乐。即是吉祥胜德之相。有此相者。必受安乐。(考[翻译集][夕*ㄙ*ㄙ]字音万。苑师云。此是西域万字。佛胸前吉祥相也。X13055201.gif音万。是吉祥胜德之相。由发右旋而生。似X13055202.gif字。梵云塞缚悉底迦。此云有乐。有此相者。必有安乐。据此。则有乐非胸臆之相。与长水翻异也)则天长寿二年。权制此字。安于天枢。其形如此。卍音为万字。([华严音义]卍字。本非是字。大周长寿二年。主上权制此文)佛胸前有此之形。然八种相中。此当第一。谓吉祥万德之所集也。
(○[引证][华严相海品]如来胸臆有大人相。形如卍字。名吉祥海云。摩尼宝华以为庄严。放一切宝色。种种光焰轮。充满法界。普令清净。复出妙音。宣畅法海)。
(○[经律异相]引佛胸卍字经云。如来游于妙乐世界。欲现智慧。广极无极。与弟子菩萨。释梵天龙。集于精舍。放卍字光音。清净远彻。五法大音。一度人大乘之音。二度人无彼此之音。三度人无缘觉之音。四度人不断清想善权之音。五度人迷入生死解其尘劳说法之音。按此即华严复出妙音之相。此会上。胸卍放光。正以此光音。说法度人也)。
(○[释文][清凉疏钞]静法云。室离靺瑳。本非是字。乃是德者之相。正云吉祥海云。智德深广如海。益物如云。古来三藏。误翻洛刹曩为恶刹攞。遂以相为字。洛刹曩。此云相。恶刹攞。此云字。声势相近。致使有误。梵本是室离靺瑳洛刹曩。合云吉祥海云相也。此相为吉祥万德所集成。因目为万。语略意含。合云万相耳。结成意云。纵汝吉祥海云为万。合云万相。不合云万字)。
其光晃昱。有百千色。十方微尘。普佛世界。一时周遍。遍灌十方。所有宝刹。诸如来顶。旋至阿难及诸大众。
【疏】体既具德。用不离体。用亦具德。故云有百千色。一时周遍者。无漏净眼。普见十方。智照无遗。微尘皆遍。遍灌佛顶。智果必同。及诸大众。乘因不二([孤山云]胸有万字。表自心中道。为万法之源。涌出宝光。表从中理。发于中智。有百千色。表般若是一法。佛说种种名。周遍十方。表十界等照。遍灌佛顶。表佛佛理齐。旋及大众。表彼彼性等)。
(△[定林云]对说如来藏心。应阿难等所问。故从胸卍字。涌出宝光。如来藏心。含摄一切。故有百千色。十方如来。同此顶法。今将普示法会。故遍灌十方佛顶。旋及阿难大众)。
(△[融室云]灌诸佛顶。表说大佛顶故。旋及阿难等。表大佛顶被群机故。大法幢。即大佛顶也)。
(卍二许为开显)。
告阿难言。吾今为汝。建大法幢。亦令十方一切众生。获妙微密性净明心。(结心)得清净眼(结眼)。
【疏】根本大智。因兹显发。能建大义。名大法幢。三德秘藏。不纵横并列。故曰妙。十地见之。如隔罗縠。故曰微。惟佛与佛。乃能究尽。故曰密。心即体也。眼即用也([寂音云]世尊曰。我今说此顶法。使一切众生。明见佛性。是为建大法幢)。
(△[孤山云]圆顿大法。超出偏小。喻之以幢)。
(△[定林云]幢以摧伏异类。表示我所建立。如宝积经。所谓心性清净)。
(△[无尽云]性觉妙明。本觉明妙。妙庄严路。妙奢摩他。理之妙也。微妙开示。微细分别。智之微也。令诸小乘。开秘密藏。行之密也)。
(○[释文][清凉云]幢有五义。一高出义。表三贤十圣位极故。二建立义。大悲大智。建立众生及菩提故。三归向义。大悲摄生。智愿摄善。归向菩提及实际故。四摧殄义。如猛将幢。降伏一切诸魔军故。五灭怖畏义。如帝释幢。不怖惑业故)。
(CB17561三约破计执广辨见性。是破妄见显真见下第三科。今重为母科。生起且示见性惟心广约诸相辨释子二科。其第二科。又生起子母多科。部分最广。齐如来建大法幢下。尽二卷末经。为辨释见性之广文)。
(○[寂音论云]经起吾今为汝建大法幢。至下文幻妄称相。其性真为妙觉体。义分九段。皆世尊大慈。以智方便。令微细观照。破灭无明。圆觉曰。永断无明。方成佛道。马鸣曰。以大智慧。破灭无明。无明略说有二。种一者根本。二者现行。何谓根本无明。曰。谓一切不知故。喻如生而盲者。以生即无所见故。无所复疑。众生不知有佛性。亦复如是。世尊悲怜于此。如世神医。以金錍刮目。发其光明。使其分辨诸境界。晓然无惑。如叙动静。叙断常。叙正倒。叙彼我等。是也。故初自举手飞光。以显发动静二相故。第二观河呈见。见不生灭之地。分断常故。第三示正倒手。明随顺妙觉。名正遍知。否则性颠倒故。第四指非是物。而见不见者。即自体故。何谓现行无明。曰。横生种种疑故。喻如夜行之人。暝无所见。以无所见故。则有疑心。众生疑以障道。亦复如是。世尊携之于此。如世导师。执照火炬。破其疑暗。使其昭然。亲证无惑。如叙大小。叙前后。叙坚执。叙成坏等。是也。第五自观四天王宝殿。退居室中。见非舒缩故。第六择其见精。出是非是。无前后故。第七使自甄明。有自然体。破坚执故。第八示见见之时。见非是见。见非因缘所成就故。又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。妙修行路。诃强记无益。说二种颠倒见妄。是为九段义。方起下文。以示五阴行相之义)。
(○[私谓]古师科判。各有经宗。长水立显如来藏心科。本诸馆陶。次立正约心见以破显。即孤山之别破心见也。总约诸法以会通。即孤山之总破诸法也。二师盖并宗馆陶。或源或委。咸有从来。焉可诬也。正约心见科中。长水立广辨见性。文长义博。自后寂音九段。广破无明。北峰三科。初开圆解。虽复遮表不一。咸归于破妄显真。明如来藏心耳。近师不安旧文。苦诤十番显见。此立彼破。章门日烦。窃谓诸师巧借寂音。多生知见。不若北峰因依长水。顺导经宗。破见正以显见。经云。是眼非灯。是心非眼。非显见而何。显见即是显心。经云。获净明心。得清净眼。非显心而何。但欲去故标新。自出手眼。不惮多知巧见。别立科条。清凉言无益经文。但盈纸墨。斯之谓与。今兹钞略。不改旧章。依长水之正诠。资寂音为旁解。余皆翦截。无取烦文)。
(○文二)。
([○@│]一且示见性惟心二)。
【科】(CB17561一举前问答引出常情二)。
(CB17567一举前所答问其因由二)。
([○@卍]一问因)。
阿难。汝先答我。见光明拳。(牒前。耀我心目)此拳光明。因何所有。(问光)云何成拳。(问拳)汝将谁见。(问见)。
【疏】此问有三。正在谁见。余即兼耳([桐洲注]佛愍拳相。有为难晓。此就光明体虚。重示奢摩他路)。
([○@卍]二答由)。
阿难言。由佛全体。阎浮檀金。赩(大赤色。许力反)如宝山。清净所生。故有光明。(答光)我实眼观(答眼)五轮指端屈握示人。故有拳相(答拳)。
【疏】先光。次见。后拳也。不从问次。文便故也。([讲录]虽拈举拳前问。亦暗指见三十二相之见源也。阿难见无迁改。故云清净所生。即前云非欲爱所生也)阎浮檀金。正云染部捺陀。此西域河名。其河近其树。其金出彼河。此则河以树名。金以河称也(或云阎浮果汁。点物成金。因流入河。染石。为金。其色赤黄。兼带紫焰故也。观经疏说。阎浮檀金。超过紫磨金色。百千万倍。惟圣所知。佛身光明。犹如聚日。紫磨必不如此)。
(△[大论云]阎浮。树名。提名为洲。此洲树林中有河。底有金砂。名阎浮檀金)。
(CB17567二且约无拳例其无见二)。
(CB17565一约无拳以例问二)。
(CB17563一告语)。
佛告阿难。如来今日。实言告汝。诸有智者。要以譬喻而得开悟。
【疏】无智之人。纵喻难明。故举智者。因喻开悟([法华文句]譬者。比况也。喻者。晓训也)。
(△[海印云]利根即法作譬。钝根以譬拟法)。
(○[引证][涅槃经]佛。有八喻。一顺喻。二逆喻。三现喻。四非喻。五先喻。六后喻。七先后喻。八遍喻。又非喻者。如无比之物。不可引喻。有因缘故。可得引喻。如经中说面貌端正。如月盛满。白象鲜洁。犹如雪山。满月不得即同于面。雪山不得即是白象。不可以喻喻真解脱。为众生故。故作喻耳)。
(CB17563二正例)。
阿难。譬如我拳。若无我手。不成我拳。若无汝眼。不成汝见。以汝眼根。例我拳理。其义均不。
【疏】以其情见必然。故顺情而问。待其伸答。后乃夺之([标指]人若无手。必无其拳。人虽无眼。岂是无见)。
(CB17565二据常情以类答)。
阿难言。唯然世尊。既无我眼。不成我见。例如来拳。事义相类。
【疏】果然情见。不出于斯。故答相类([海眼注]无眼无见。无手无拳)。
(○[释文]不成我见下。流俗本云。以我眼根。例如来拳。古本并无以我眼根四字。勘对经文。无此四字。语意具足。知是俗人妄添耳)。
(CB17561二约盲缘境以破夺六)。
(CB17567一夺)。
佛告阿难。汝言相愿。是义不然。何以故。如无手人。拳毕竟灭。彼无眼者。非见全无。
【疏】意明盲虽无眼。心中有见。后自释之([标指]无手毕竟无拳。无眼心见不昧。故云非见全无)。
(△[交光云]手外无拳。故手无拳灭。眼外有见。故眼灭见存。非见全无者。但缺见明。尚能见暗故)。
(CB17567二验)。
所以者何。汝试于途。询问盲人。汝何所见。彼诸盲人。必来答汝。我今眼前。惟见黑暗。要无他瞩。以是义观。前尘自暗。见何亏损。
【疏】盲虽不见明。还能见暗。即此见暗。亦名为见。故云见何亏损([温陵云]见暗即见矣。盲非无见。但无眼耳)。
(△[熏闻云]盲。茫也。茫茫无所见也。前尘自暗。此有二义。一指种种色为前尘。以无明缘故暗也。二暗即前尘。以眼之所对故)。
(CB17567三难)。
阿难言。诸盲眼前。惟睹黑暗。云何成见。
【疏】常情见暗。不名为见。故以此难。
(CB17567四征)。
佛告阿难。诸盲无眼。惟观黑暗。与有眼人。处于黑室。二黑有别。为无有别(征讫)。
(CB17567五通)。
如是世尊。此暗中人。与彼群盲。二黑校量。曾无有异。
【疏】无眼见黑。与有眼见暗。二见无别。故知见即是心。不惟在眼([温陵云]二暗无别。则暗非由根。由尘暗耳)。
(CB17567六释三)。
([○@卍]一牒向疑情)。
阿难。若无眼人。全见前黑。忽得眼光。还于前尘。见种种色。名眼见者。
【疏】无眼见黑。有眼见尘。汝必许此。是眼所见。
([○@卍]二引灯例破)。
彼暗中人。全见前黑。忽获灯光。亦于前尘。见种种色。应名灯见。(正例)若灯见者。灯能有见。自不名灯。又则灯观。何关汝事(纵破)。
【疏】此正例。无灯见黑。有灯见尘。亦应许此。是灯所见。(若灯下)此纵破。设或汝许。名为灯见。灯若有见。应名为人。不合为灯。又若灯见。彼暗中人。得灯光时。不合名见。灯自见故。([融室云]又复灯观。观自属灯。于汝了无干涉。无此理故)应知因灯见色。灯不名见。因眼见色。眼不是见。灯之与眼。但是见缘。体非是见也([标指]在人身。肉眼为见缘。在人眼。日月灯为助缘)。
(△[清凉钞]灯眼四句。一有眼无灯不。见二无眼有灯不见。三无眼无灯不见。四有眼有灯则见。则眼为因。灯为缘。因缘合。方得成见。随缺则不成见)。
([○@卍]三结归心见)。
是故当知。灯能显色。如是见者。是眼非灯。眼能显色。如是见性。是心非眼。
【疏】举前有眼。在暗室时。因灯显照前尘境界。眼方得见。此名眼见。([桐洲注]有眼人。灯能显色。指眼见是眼非灯)此举盲者。得眼光时。因眼显照前尘境界。心方得见。以前例此。应知见性。是心非眼也。(无眼人眼能显色。指见性是心非眼)。
(△[空印云]灯之与眼。俱是净色大种所成。故能显色。灯能显色。助我眼见。例眼能显色。助成心见。灯与眼。俱是见之增上缘耳)[资中疏]穷其根本递递相推。心为其主。余是助缘。以常情只知眼见。不识是心。今此且令知其本末。未辩真妄。既知见性属心。渐明真见矣(长水文同)。
(△[熏闻云]世尊说见性具四种缘。所谓空明心眼。今举三缘。但心为主。灯眼是助。第六意识。已为前文所破。今正指眼能见之性。名之为心。是心无记。去真稍近。若深说者。即见精明元也。但此中未确示。且通漫云心耳)。
(△[中峰或问]眼对前尘。既不名见。今我眼中谓之无见。可乎。答。山青水绿。鉴在机先。夜暗昼明。视超色表。举眼消为自己。纵横肯堕前尘。苟不如斯。定为颠倒。岂不闻如来。若曰眼见。诸已死人。亦有眼在。又譬如有人。忽得眼光。乃至是心非眼等。于斯了悟眼实何见之有哉)。
(○[引证][瑜伽论]明三种色。谓显色。形色。表色。开显色为十三。谓青黄赤白。光景明暗。烟云尘雾。空一显色)。
(△[破色心论云]以彼梦中。于无色处。则见有色。于有色处。不见色故。释曰。无色境者。梦中境也。有色境者。寤时境也。梦中之色。非色处之境。故云眼非见也)。
【科】([○@│]二广约诸见辨释科。次又生母科三)。
([○@(│*?)]一对境动摇粗论真见。是中又生起子科二)。
(CB17564一问悟客尘引其开解。二放光屈指辨其静摇。从此去尽第一卷经文。今初)。
(CB17561一阿难伫佛慈旨)。
阿难虽复得闻是言。与诸大众。口已默然。心未开悟。犹冀如来。慈音宣示。合掌清心。伫佛悲诲。
【疏】虽知见性惟心。未识真妄。若言是妄。如来又许获妙明心。得清净眼。若谓是真。前文广破非真。乃云前尘虚妄相想。惑汝真性。进之又不可。退之又难明。羝羊触蕃。斯之谓矣。心既未了。口即默然。密冀如来。慈音开示([真际云]大众默然伫诲。良由真妄未明。若认见性之心。前来已夺。若谓本真之见。岂假根尘。口既亡言。心希开悟)。
(△[融室云]阿难所执。能推者心。能见者眼。不知前文。佛令得清净眼。正在肉眼中。发明心见。如此所说。信而未领。盖因理深。顿未开悟。不解言请。亦能念请。所以词穷口默澄心久伫)。
(CB17561二如来广为开示三)。
(CB17564一问悟客尘引其开解二)。
(CB17567一如来问悟因由)。
尔时世尊。舒兜罗绵。网相光手。开五轮指。诲来阿难。及诸大众。
([释文][大论云]五者手足指缦网相如雁王。张指则。现不张指则不现[华严回向品云]愿一切众生。得光藏指。放大光明。照不可说诸佛世界。愿一切众生。得善安布指。善巧分布网缦具足)。
我初成道。于鹿园中。
(即波罗奈国鹿野苑中。五仙所居修行处也。佛成道后。先入此园。度五人耳)。
为阿若多。五比丘等。及汝四众言。一切众生。不成菩提及阿罗汉。皆由客尘烦恼所误。汝等当时。因何开悟。今成圣果。
【疏】五比丘者。谓阿若憍陈如。摩诃男。頞[鞥-合+(白-日+田)]比丘。婆提。婆敷。此五。(陈如亦名拘邻。頞鞞亦阿说。此云马胜。法华文句。婆提即摩诃男。诸经论列五比丘。名次不一。恐繁不叙)佛初出家。雪山修道。父王忆恋。遂召彼往。亲近承事。([新娑沙论]佛为菩萨时。净饭王命释种五人。随逐给侍。二是母亲。拘邻頞鞞。执受欲乐行得净。三是父亲。马星摩男拘利。执苦行得净)彼疑非真。相次舍去。同在鹿园。习外道法。(菩萨修苦行时。母亲二人。心不忍可。即便舍去。菩萨后舍而受食羹饭酥乳。习处中行。父亲三人。咸谓狂乱失志。亦复舍去)佛成道后。思欲先度彼劳苦者。天眼观见。在仙人苑。故往开示。(世尊成佛。念欲酬报。为何所在。天即白言。今在婆罗痆斯国。仙人鹿苑。彼说佛是最胜仙人。皆于此处初转法轮。故名仙人轮处)三转法轮。说生灭四谛。苦集灭道。([法华文句]往波罗柰。为五人说四谛。初教二人。拘邻法眼净。第三说法时。拘邻五人。八万诸天。远离尘垢。五人得无生。佛三问知法未。即三答云已知。地神唱。空神传。乃至梵世。咸云已知。是为三番度五比丘。拘邻最前。初见佛道相。初闻法鼓。初入法流。阎浮提得道。最在一切人天阿罗汉前故。分别功德论云。佛最长子。即陈如也)。
(△[手鉴云]三转十二行法轮。一示转。谓此是苦等。二劝转。谓苦应知。集应断。灭应证。道应修。三证转。谓苦我已知。不复更知。乃至道已修。不复更修。三转皆生眼明智觉。成十二行。能摧烦恼。故名法轮。但是苦集灭道四谛之境。准天台立四种四谛。谓生灭。无生。无量。无作。今且指生灭四谛也)今言客尘者。即别指集谛。分别烦恼。粗动如客。俱生微细。难辨如尘。此俱喻烦恼障也。若下圆通。陈如述证。即通大乘。客如烦恼。尘如所知。二义无在。
△[资中疏]言客尘烦恼。即见思二惑。非无始无明也([吴兴云]此中所问。且约昔时。小乘所悟耳。意令答出客尘是动。主空不动。欲将动以警妄。不动喻真。下文屈指飞光。义亦如是。或曰。此教既经开显。法今问答客尘二义。即是根本无明者。非也)。
(△[补遗]法华文句云。断客尘烦恼。令无知不生。玄文云。一切众生自性清净心。不为客尘所染。维摩疏消经。菩萨断除客尘烦恼云。无明不有而有。名为客尘。能覆自性之心。最胜王经。烦恼随惑。皆是客尘。法性是主。无去无来。显以客尘为烦恼障。是见思惑也)。
(△[中川新疏]俱舍论说。见惑烦恼。迷理谛起。易断不退。此客义也。修惑烦恼。依粗事生。难断易退。此尘义也。佛性论云。客尘烦恼有九。一贪。二嗔。三痴。四上心惑。五无明。六见所断。七修所断。八不净地惑。九净地惑。此总释一切凡圣客尘义)。
(CB17567二陈如述已领解二)。
([○@卍]一标所悟)。
时憍陈那。起立白佛言。我今长老。于大众中。独得解名。因悟客尘二字成果。
【疏】德长腊高。最初度故。名为长老。佛转法轮。五人之中。陈如先悟。佛问解否。答言已解。故得解名。(憍陈如。名阿若多。此云解[大哀经]具云解本际。佛问解否。陈如最初答解。净居诸天。亦言其解。故云我初称解[大论云]佛初转法轮。憍陈得道。声彻梵天。故名梵轮)悟此见修。如客如尘。([四教仪]二集谛。即见思惑。又云见修)证得无为。生空涅槃。湛然不动。如主及空。因即获果([中川云]经论所说客尘之义。约有四种。一约所显。成实云。经言客尘者。以显心性是常。二约所修。圆觉云。修奢摩他者。觉识烦动。静慧发生。客尘永灭。三约所证。佛地论云。为断客尘。证净法界。四约所离。佛地又云。圆镜智者。正净无垢。离客尘故。胜鬘云。如虚空净心。常明无转变。为虚妄分别。客尘烦恼染)。
([○@卍]二述所解二)。
(CB17565一述客义)。
世尊。譬如行客。投寄旅亭。(止客舍也)或宿或食。食宿事毕。俶装前途(俶始也前进也)不遑安住。若实主人。自无攸往。如是思惟。不住名客。住名主人。以不住者。名为客义。
【疏】此明客义。匆匆不遑停住。喻分别烦恼。数数造业。流转五道。未尝暂息。三界旅泊。受果始毕。又造新业。故曰。食宿事毕。俶装前途([温陵云]以生灭不灭。暂托五蕴蘧庐而止。故譬行客投寄旅亭)。
(△[融室云]烦恼作业。流转三界。毕故造新。出趣入趣。虽入诸趣。中有安住无攸往者。所见之道主人翁也。陈那述客义如是)。
(CB17565二述尘义)。
又如新霁。清阳升天。光入隙中。发明空中。诸有尘相。尘质摇动。虚空寂然。如是思惟。澄寂名空。摇动名尘。以摇动者。名为尘义。
【疏】此举新晴。太阳高照。光入牖隙。见空中尘。摇动不息。此喻俱生烦恼。微细难见。自非观智照现。终不觉知。与身俱生。与心同事故([温陵云]粗障易遣。细惑难明。必由性天澄霁。慧日舒光。乘五阴隙。照本空性。方觉于中。妄自扰动。此则思惑俱生。幽深微细。故譬入隙之尘也)。
(△[融室云]惑障破灭。观慧发明。如新霁阳升。悟我空理。了俱生惑。以隙空寂然。尘质摇动。了惑惑尽。空理现前。陈那悟尘义如是)。
(△[私谓]释论明十喻中如焰。焰以日光。风动尘故。旷野中如野马。无智人初见谓为水。又云。结使烦恼日光。诸行尘。邪亿念风。生死旷野中转。此之设喻。皆以日光发明尘相。正同此经清阳照隙之义。温陵谓观慧发明。以性天慧日为解。似于贴文。或有未惬)。
佛言如是。
【疏】此烦恼体。全是生灭。虚妄不息。主人及空。俱喻真性不动之义。始佛问悟客尘。比欲陈如明其行相。意引阿难闻而开解。了真见常寂。身境动摇。陈如剖析。甚合佛心。故此印可。言如是也([吴兴云]小乘客尘。喻见思生灭。主空。喻真谛寂然。真谛理一。主之与空。不可分二。见思惑异。客之与尘。应须有别。何者。客义粗故。喻迷事之惑。尘义细故。喻迷理之惑。又亭客过迟。如钝使难破也。隙尘易过。如利使易断也)。
(△[温陵]云客尘之喻。有通有别。通喻烦恼所知二障。分别俱生二惑。随境生灭。非真常性。皆客也。污染妙明。浊乱澄寂。皆尘也。别则客喻分别之粗。尘喻俱生之细。分别是旅亭之客。违之犹易。俱生为幽隙之尘。拂之且难)。
(△[幻居云]阿难请问寂常心性。故示客尘。令显主空。主空。即寂常也)。
(○[合释][幽溪云]客尘是生灭法。主空是常住真心。不生灭法。此中手自开合。头自摇动。客也。尘也。见无摇动。见无舒卷主也。空也。次下匿王观河章。则以河沙无异为客。以身中贸迁为尘。以观河见性。不皱不变者。为主为空。乃至历下文九科。尽见性非性章。逐段举扬。皆备显客尘主空之义。阿难扣击转深。如来辨析转妙。言不顿彰。文无孤起。斯则如来开示奢摩他路。了义之极谈也。按交光幽溪。共立十义显见。后人治定。转益纷拿。今略存幽溪一段。其他并从翦削)。
【科】(CB17564二屈指飞光辨其静摇二)。
(CB17567一约境开合以辨见三)。
([○@卍]一引手问答)。
即时如来。于大众中。屈五轮指。屈已复开。开已又屈。
([标指]屈开五轮指。表圣人出入五道也[融室云]世尊三度。以手指法。各有表故。初则握拳。表妄合于真。次则舒手。显真非是妄。此则或开或屈。表真妄双现也)。
谓阿难言。汝今何见。阿难言。我见如来。百宝论掌。众中开合。
(问答可知)。
(CB17563二就见推穷)。
佛告阿难。汝见我手。众中开合。为是我手。有开有合。为复汝见。有开有合。阿难言。世尊宝手。众中开合。我见如来。手自开合。非我见性。自开自合。
【疏】审定境有开合。见无开合。
(▽三再审动静)。
佛言。谁动谁静。阿难言。佛手不住。而我见性。尚无有静。谁为无住。佛言如是。
【疏】阿难已闻客尘摇动。虚空与主。常自寂焉。今遇此问。例知见性无动无静。若以动静相形。则佛手是动。见性是静。若只就见体所明。本不曾动。今亦无静。此答稍符于真。故佛印言如是([王舜鼎曰]阿难此时呈解。住与不住。不动与动。一齐放下。较陈那所解。更为亲切。故如来两印之[旁论曰]古人言金拳开处。言下要识本明。如来说法善巧。从眼见中指示。阿难言下。悟知见性无静住。无止动。佛遂两印如是。则阿难果从眼见门中。屈指飞光处荐取。认得常住真心矣。次下经家叙云。念无始来。失却本心。今日开悟。如失乳儿忽遇慈母。比阿难当征辨后。初首悟门。经家标叙。何等郑重。而后人一往埋没。当绎长水稍符于真之旨。思之)。
(△[温陵云]粗惑随境起灭。故以佛手喻对心之境也。开合明摇动之尘。动静明不住之客。皆在境不在心。故曰。性非开合。性无静住【疏】二约身摇动以辨见。上来明境有门合。见无动静。此约对外境以辨。义则易显。向下只于内身自分动静。动中有不动。意明境之与身。俱是生灭。而凡夫人执身执境。不了空无常故。于此造业。流转无穷。本真自性。迷而不识。圆觉云。妄认四大为自身相。下经亦云。诸可还者。自然非汝。又云。云何汝今以动为身。以动为境。从始洎终。念念生灭。此等皆明身境无常。见性常住也。不见性常二乘所执。不知无常。凡夫迷倒。下自双破。至文当知。然此所明对境对身以辨见性。一往粗浅。若原佛意。非离此见。别有性常。性常真体。只就此显。以见与见缘。无体可得。本同空华。元是妙明无生灭故。下经观河之见。亦复如是。良以诸疑未断。执情深重。是故。且就浅近。寄明深旨。至下文殊为问。方显其意。学者知之)。
(△[资中云]此寄粗相。密谈真见。分别显了。并在后文。文二)。
(CB17567一放光左右以辨头)。
如来于是。从轮掌中。飞一宝光。在阿难右。即时阿难。回首右盻。又放一光。在阿难左。阿难又则回首左盻。佛告阿难。汝头今日。何因摇动。阿难言。我见如来。出妙宝光。来我左右。故左右观。头自摇动。
(CB17567二约头摇动以明见)。
阿难。汝盻佛光。左右动头。为汝头动。为复见动。世尊。我头自动。而我见性。尚无有止。谁为摇动。佛言如是。
【疏】阿难认见不移。若无相形。亦无动止。故佛印可([标指]无住者。本自不动也。尚无有止。谓真性不逐缘生。非因境有)。
(△[温陵云]细惑与身俱生。故即阿难己头。喻对境之相也。亦明摇动之尘。不住之客。皆在性不在相。故曰。性无有止。谁为摇动)。
(△[中川云]无尽意经云。奢摩他者。寂近寂密。不动不摇。则真空观之体也。佛地论云。圆镜智者。依缘法界。穷生死际。相续不断。名为动摇。则根本智之用也。释曰。奢摩他者。以静为体。以止为相。而阿难悟知尚无有静。尚无有止。所谓知奢摩他路者。如是。故佛两印之)。
(CB17567三双结会通以责失二)。
([○@卍]一双结会通)。
于是如来。普告大众。若复众生。以摇动者。名之为尘。以不住者。名之为客。汝观阿难。头自摇动。见无所动。又汝观我。手自开合。见无舒卷。
【疏】初结陈如悟客尘。客尘动摇。俱喻烦恼。次结阿难答身境。手有开合。头自动摇。身境客尘。同一生灭。更无二别。应知客必有主。尘处有空。对佛手之见。形头动之性。未尝动静。岂成去来。前后会通。其揆一也([孤山云]举手开合。飞光左右。现兹二相。祗是证成陈那之义开示阿难也)。
(△[海眼注]阿难结真而略妄。陈如结妄而略真。译人语巧。前后相承)。
(△[私谓]陈如所悟客尘。既经印可。正须决定悟入。荐取寂常心性。如其不尔。但取口头解了。句上分明。名之为尘。名之为客。内摇外逸。依然故吾。画空问影。有何交涉。如来因明指迷结劝认取。故曰。汝观阿难。又云。汝又观我。与若复众生四字。吃紧呼应。皆叮咛諈诿之词也)。
([○@卍]二总责迷失)。
云何汝今。以动为身。以动为境。从始洎终。念念生灭。遗失真性。颠倒行事。
[宗镜释]若达万法。惟此一心。观此心性。尚未曾生。云何说灭。尚不得静。云何说动。故知见性不迁。理周法界。但是认物为己。背觉合尘。若以动为身。以动为境。则颠倒行事。性心失真。境实不迁。惟心妄动。可谓云驶月运。舟行岸移矣【疏】总责也。总责凡夫二乘。无常计常。常计无常。凡夫不了身境无常。妄执实有。计我我所。起惑造业。流转三界。受于一切身心大苦。尚不知生灭。岂知本如来藏。故云。以动为身。以动为境。念念生灭等。此即责无常计常也。二乘虽知一切无常。而不悟知本常妙性。湛然不动。故云遗失真性。既不识真。亦不辨妄。故云颠倒行事。其犹弃海。认浮沤耳([天如云]只一身境。所计不同。凡夫计为实有。二乘未悟真常。故佛告大众而总责之)。
(△[海印云]以动为身二句。凡圣齐驱。即此无常之身境。岂可妄认为常。责凡夫人也。此身境本是真常。岂可坚认无常。兼责二乘也。此文总结二种颠倒。按长水疏。以动为身四句。分责凡夫。遗失真性二句。分责二乘。天如海印二解。皆宗长水。而曰总责齐驱。则略拣分配之义)。
(△[雪浪云]云何以动为身等。言既知动者为客为尘。不动者为主为空。动者是妄。不动者是真。何故日用之间。以动为身。以动为境。执著不舍。逐妄迷真。念念生灭也)。
(△[吴兴云]此因阿难知身境有动。见性不动。寄斥大众。迷真常而见无常也。智论明无常有二种。谓相续法坏。及念念生灭。今云从始洎终。盖言从生至死。即相续法坏也[交光云]从始洎终者。近则生始灭终。远则无始为始。多生非终也)。
(△[手鉴引][圆觉疏]然此迷失。总四对颠倒。四大非身认为身。无相法身而不认。是第一对。六尘如幻。本无而见有。三谛真实。本有而见无。是第二对。想念生灭认为真心。真心了然而不自认。是第三对。想念如镜中像。全空而见有。真心如镜中明。实有而见无。是第四对。一三我执。二四法执也)。
性心失真。认物为己。轮回是中。自取流转。
【疏】结失也。不了性一切心。即是失真。此斥二乘不知常也。认物为己。此指凡夫以动为身等。下文身之与心。皆是真心中所现物。执为自己。颠倒斯甚。自体不识。妄取他缘。怀宝求乞。谁之过与。故云自取流转([吴兴云]颠倒行事。但是为物所转。正斥能迷之心。认物为己。又斥所认之境。为我我所也。妄认四大为自身相。六尘缘影为自心相。尘劳之境。何由得出。故曰轮回是中等)。
(△[桐州注]不知性净明体。理无动摇。而认幻身为己。性失真也。不知常住真心。本无往来。而认幻心为己。心失真也)。
(经文皆由不知真际所指。乾道绍兴。及海眼温陵。并云真际所诣。惟长水本作所指)。
(说此非心。温陵本云。说非我心)。
(既无我眼。不成我见句下。长水温陵。及乾道绍兴二本。俱无以我眼根四字。会解添出。流俗本仍其误耳。定本却注云。藏本阙此四字应补。其陋如此)。
(长水本非我见性。自开自合。诸本作有开有合。乾道绍兴。及温陵等并同。今且从长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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