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佛教协会举行首批《佛教教职人员证》颁发仪式,中佛协会长学诚大和尚为首批获证法师颁证
本月,中国佛教协会为北京地区的佛教教职人员颁发了《佛教教职人员证》。自2011年起,国家宗教事务局即部署开展全国性宗教团体及其直属宗教活动场所、宗教院校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专项工作。中国佛教协会现已完成了对中国佛教协会会本部、中国佛学院以及3所在京直属寺院(广济寺、灵光寺、法源寺)105位佛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。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在《佛教教职人员证》颁发仪式致辞时指出:“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以及《佛教教职人员证》的颁发是依法管理佛教事务、规范佛教教职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,对推进全国佛教教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,加强佛教的教制建设,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。”
《佛教教职人员证》的颁发,对于做好佛教教职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、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、有效杜绝假冒僧尼,具有重要意义。在我国古代,佛教教职人员认证工作起源很早,最通行的办法就是考试。类似于我们今天要想当教师,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;要想当会计,必须通过会计资格考试。如果想出家为僧、为尼,在古代也必须通过“试经”。“试经”常常在每年皇帝的生日期间举行。在“试经”之前,还要对参加考试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。如果有犯罪记录、被发现品行不端,是不能参加“试经”的。宋代以来还特别强调,如果出家后父母无人抚养,也不能参加“试经”。
“试经”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特殊的“科举”。科举是古代的国家公务员考试,国家举办科举是为了“选官”;但一些佛教徒认为“选官”不如“选佛”,因此放弃世俗学问,潜心钻研佛学。佛教“试经”,一般认为产生于8世纪初唐中宗时期,与隋唐科举大体同步而略晚。8世纪上半叶唐玄宗时期,我国也开始出现“道举”,以道教的四部典籍《老子》、《庄子》、《列子》、《文子》为考试范围。我国佛教“试经”出现后不久,日本便对此进行仿效,开始组织“试经”考试。
最初的佛教“试经”主要是考背诵,比如能够背诵《妙法莲华经》“五百纸”,便赐“明经”出身,女尼的“试经”比男僧稍微容易一些,背诵的数量要求有所减少。后来考试的佛教经典不断扩大,《维摩诘经》、《楞伽经》等重要的佛教典籍也列入考试范围。除了背诵,“试经”也开始考察义理,测试“经、律、论”三科,考察“戒、定、慧”三学。义理考察一般采用策对的方式,出若干题目,在考试录取名额有限的情况下,“通”(比较完美的回答)题多者取胜,如果所“通”题目相同,则录取资历较深、年龄较大者。明代也曾采用过八股文方式的“试经”,只是出题范围不是儒家的四书五经,而是来自佛教的主要经典。
我国古代僧尼资格认定考试制度,有很多宝贵经验。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,特别是买卖度牒的问题,即有些人可以不经过“试经”而是通过出钱购买而获得僧尼资格。官方认可的买卖度牒,始于8世纪中后期,即安史之乱后的唐肃宗时期。国家为筹措军费,开始允许度牒买卖。晚唐五代、宋代以来,度牒买卖一直流行。
买卖度牒,对购买度牒人的身份也没有严格限制,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僧尼伪滥的社会现象。因为僧尼身份与一定的经济利益挂钩,僧尼本人可以获得信徒的供养,还能享受国家免除徭役、赋税等优惠政策,许多人出于逃税等目的而购买度牒。
度牒甚至一度成为能够保值增值的有价证券,被人们用于投资。买卖度牒的泛滥最终造成了佛教“试经”失去了公信力,到了清代,佛教“试经”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。现今中国佛教协会颁发的《佛教教职人员证》,对持证者的基本信息采集比较完整,规范了发证单位和备案机关,每位佛教教职人员都拥有唯一的备案编号,增强了教职人员证的规范性、权威性和公信力,对甄别假冒僧尼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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