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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廿二课 读经录要(三)

发布时间:2023-09-05 09:42:43作者:金刚网

第廿二课 读经录要(三)

大般涅槃经

二十九、

菩萨守戒,虽不与女人和合,然而见女人时,相与言语戏笑,或虽不嘲笑,而闻女人璎珞环钏种种诸声,心生爱者。或虽不嘲笑,然见他人男女相逐,便生贪著。或虽俱不如是,而但欲生天,受五欲乐 (1);如上种种,皆名成就欲法,毁破净戒,污辱梵行。若有菩萨,清净持戒,而心不为戒,不为尸波罗蜜,不为众生,不为利养,不为菩提,不为涅槃,不为二乘,惟最上第一义故,护持禁戒,是名净戒具足。

三十、

若有聪明黠慧,能善分别,远离善友,不听正法,不善思惟,不如法住,如是之人,能断善根;又说无因无果者,是则名为断善根也。

三十一、

\

佛性有七事:一常,二我,三乐,四净,五真,六实,七善。

三十二、

有一比丘问佛:何以我常修道,而不能得果?佛命阿难,为之具好房舍,净洁修治,七宝严丽,悬绘幡盖。既具办已,而此比丘系念修道,不久即得须陀洹果,至阿罗汉果。佛因言:无量众生,应入涅槃,以所乏故,妨乱其心,是故不得。

三十三、

不净观能医贪,慈悲观能医镇,因缘观能医疑。

三十四、

婆私吒梵 (2),先修外道,佛告以色是无常,解脱色常 (3);受是无常;想是无常,解脱想常,行是无常;解脱行常;识是无常;因而大悟,即证阿罗汉果,入于涅槃。

三十五、

佛告先尼梵志:灭六根、六尘、六识、我慢已,乃有常乐我净。

三十六、

佛告迦叶梵志:若人舍身,未得后身,中间寿命,无明与爱,二为因缘,故寿命得住,若有众生,不燃火者,是则无烟 (4)。

三十七、

佛告富那梵志:无常色乃至无常识,因爱故燃,燃者即受二十五有 (5),是故可说是火东西南北。倘若爱灭,则二十五有果报,以不燃故,不可说有东西南北。如来已灭无常之色,至无常识,是故身常,身常则不得说有东西南北。

三十八、

佛告净梵志:若舍故不作新业,是人能知常与无常。梵志言:无明与爱为故、取、有为新,若人远离无明爱,不作取有,是人真实知常无常,我今已得正法净眼矣。

三十九、

佛告纳衣梵志:烦恼与业为身因缘,若知二边中间无阂,是人则能断烦恼业。梵志言:二边即色及色解脱,中间即八正道也,受想行识亦然,我今已得正法眼矣。(6)

四十、

候告须跋罗:无想之想,名为实想。一切诸法,皆是虚假,随其灭处,是名为实,是名实想,是名法界,名毕竟智,名第一义空。下智观故,得声闻菩提,中智观故,得缘觉菩提,上智观故,得无上菩提。

四十一、

佛告阿难:佛涅槃后,以戒为师,依之修行,能得出世。依四念处,严心而住:观身同于虚空,名身念处,观受不在内外,不在中间,名受念处,观心但有名字,名字性离,名心念处,观法不得善法,不得不善法名法念处。

四十二、

佛告大众:我以摩诃般若,遍观三界有情无情,一切人法,悉皆究竟。无系缚者,无解脱者,无主无依,不可摄持,不出三界,不入诸有,本来清净,无垢无烦恼,与虚空等,不平等,非不平等,尽诸动念,思想心息,如是法相,名大涅槃,真见此法,名为解脱,凡夫不知,名曰无明。

【注释】

(1)

色声香味触五境,能使人起贪欲心,故名五欲。

(2)

印度婆罗门人,志求梵天之法,名为梵志;又梵者净也,以净行为志,故名梵志。

(3)

解惑业的系缚,脱三界的苦果,而得自在,名为解脱。涅槃之体,离一切系缚,无有生死苦恼,故涅槃称为解脱。以五蕴而论,色受想行识的想,本是无常,但若摄法相归入法性,则名解脱,解脱的五蕴,永离生灭,即是常恒。

(4)

火是指无明与爱,烟是指中阴身的寿命。前身既舍之后,若断除十二因缘里,过去因中的无明,或现在因中的爱,则中阴身便不现,而直入涅槃,证不生不灭之境,所以说不燃火则无烟。

(5)

由因故而有果生,故果亦名为有。三界的果法,分为二十五类,名二十五有,其中欲界十四有:即四洲、四恶趣、(为地狱、饿鬼、畜生、修罗。)六欲天。色界七有:即四禅天为四有,另大梵天五净居天无想天为三有。无色界四有,即四空处,合三界共二十五有。偈曰:四洲四恶趣,六欲并梵天,四禅四无色,无想五那舍。(第四禅最高处的五净居天,为阿那含果人所居,亦称五那含。)

(6)

受五蕴身心是一边,解脱五蕴身心又是一边,受了今之五蕴身心后,中间因修八正道,而解脱了后之五蕴身心,这就是;由此一边,经过中间,而到另一边。三者相关连,而性相皆寂,无可取著,名二边中间无碍。

【习题】

(一) 那一类的人,是断善根者?

(二) 佛性有那七事?

(三) 不净观、慈悲观、因缘观、各能医什麻?

(四) 何谓一、不燃火者,是则无烟?二、舍故不作新业?三、二边中间无阂?

(五) 佛涅槃后,当以何为师?四念处应如何作观?

【经文语译】 (二十九)

菩萨守戒,虽然不与女人交合,然而见女人的时候,和她言语戏笑。或是虽然不嘲笑,然而听见女人环钏种种诸声,生起爱著的心。或是虽然不嘲笑,然而看见他人男女相追逐,便生贪著心。或者虽都不这样,而心中但欲生在天上,享受五欲的快乐,像以上种种的情事,都名为成就爱欲之法,毁破了清净的戒篆书,污辱了清净的戒行。假如另有菩萨,很清净地奉持戒律,而他的心,并非为者戒篆书,并非为著持戒到彼岸,并非为著众生,并非为者利养,并非为著菩提,并非为者二乘,但是为著最上第一义的缘故,护持著禁戒,这才算是净戒圆满具足。

(三十)

假如有人,聪明狡黠而有世慧,极会分别,远离开善友,不听正法,不好好的思量,不遵照佛法而安住,像这样的人,能断绝善根。又说没有因也没有果者,这就名为断绝善根。

(三十一)

佛性包含有七项意义:一是常恒不变,二是有我,三是快乐,四是清净,五是真而非假,六是实而不虚,七是离恶而纯善。

(三十二)

有一位比丘问释迦佛:何以我时常修道,而不能得到果位?佛命阿难,替他修拾好的房舍,布置洁净,用七宝装饰得极为庄严美丽,挂起丝织的幢旗宝盖。办好了之后,请他在那里系念修道,没有多久,便得须陀洹果,乃至阿罗汉果。佛因说:有无量的众生,应当入于涅槃,但因为生活资具缺乏的缘故,妨乱了他的心,所以得不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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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十三)

修不净观,能医治贪欲,修慈悲观,能医治镇恚,修因缘观,能医治愚疑。

(三十四)

婆私吒梵志,起先是修外道,佛告诉他说:色是无常,解脱以后的色是常的,受是无常,解脱以后的受是常的,想是无常,解脱以后的想是常的,行是无常,解脱以后的行是常的,识是无常,解脱以后的识是常的,因而大悟,即证阿罗汉果,入于涅槃。

(三十五)

佛告诉先尼梵志:灭六根、六尘、六识、我慢、之后,才有常乐我净。

(三十六)

佛告诉迦叶梵志:人当舍弃了身体,尚未得到次一身体时,这中间的寿命,是由无明与爱这两种心理,作为因缘,所以寿命才得住持,假如有众生,能够不燃火著,当然就不至于有烟。

(三十七)

佛告诉富那 梵志:无常的色,乃至无常的识,因为有了爱,所以才燃烧,既然燃烧,就会受到三界二十五的有果,这样便可以说:这火是在东西的方位。假如爱灭了,那么,二十五有的果报,就不会燃烧,因为不燃烧的缘故,不可以说有东西南北的方位。如来已经灭却无常的色,乃至无常的识,所以他的身体是常恒的,身体既是常恒,就不得说它有东西南北的方位。

(三十八)

佛告诉净梵志:假如舍弃了故的, 更不做新业,这人就能够知道常和无常。梵志说:无明和爱,这是故的,取和有,这是新的。假如有人,远离了无明爱,不做取有,这人就能够实实在在的,知道常和无常,我现在已经得

到认识正法的净眼了。

(三十九)

佛告诉纳衣梵志:烦恼和善恶业,做了身体的因缘,假如知道二边和中间,没有隔碍,这人就能断除烦恼业。梵志说:二边就是色和色的解脱,中间就是八正道,受想行识,也是这样,我现在已经得了正法眼了。

(四十)

佛告告诉须跋跎罗:没有思想的思想,名为真实的思想。一切诸法,全是虚的假的,跟著它们灭的分际,就叫做实的,叫做真实的思想,叫做法界,叫做究 竟的智慧,叫做第一义谛,叫做第一义空。下等智慧的人,作这样观察的缘故,能得到声闻乘的悟境;中等智慧的人,作这样观察的缘故,能得到缘觉乘的悟境,上等智慧的人,作这样观察的缘故,能得到佛的无上悟境。

(四十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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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告诉阿难:佛涅槃了以后,弟子们应当把戒律当作老师,依傍著它而修行,能够出离世间。依靠四念处,端严著心念,住在那里,要观察身体是虚假的,与虚空相同,这就名为身念处。观察一切享受的感觉,不在内,也不在中间,这就名为受念处。观察所谓心者,但有名字存在,连名字的性都离开,这就名为心念处。观察法的性质,本来得不到善法,也得不到不善法,这就名为法念处。

(四十二)

佛普告大众:我把大般若智,普遍观察三界所有有情的众生,和无情的器界,一切人和法,都是彻底的。并没有东西系缚他们,也并无所谓解脱,并无人作主,也并无所依傍,不可以摄受操持,不曾出离三界,也不入于三界果报之中,本来是清净的,没有垢秽和烦恼,给虚空相等,万类并不平等,也并非不平等,许多动念皆尽,思想的心皆息,像这样的法相,就名为大涅槃,真实见到此法,名为解脱,凡夫并不觉知,名为无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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